姊姊從小一下學期開始,視力檢查的結果是每況愈下。到了三年級,視力檢查的結果已經低於0.3。固定幫女兒檢查眼睛的謝碧祥醫師,直接下令,需要眼鏡來輔助,不能只用散瞳劑來治療了。雖然法規有規定角膜塑型片的佩戴年紀是9歲以上,不過謝醫生覺得9歲還太小,若是有任何清潔或配戴的問題發生,後遺症的代價太大,所以他建議還是以眼鏡為主。
在我們考慮角膜塑型片的原因,有一個就是減緩近視度數的增加,所以幾番考量之後,我們還是決定以配戴角膜塑型的方式,來改善姊姊的視力。不過也因為了解謝醫生的考量,我們有特別注意清潔及配戴的部分。
在我們配戴及詢問驗配師的經驗,我們發現很多資訊其實驗配師也是一知半解,大家都有自己的見解,可是有些解釋其實和仿單不相符,所以我會陸續將鏡片和藥水的仿單資料整理出來。
這裡整理的四款鏡片是我在新竹幾間眼科詢問到的鏡片。
其中有些比較重要的部分(除了驗配師特別強調外的),我將其整理在表格中的註記。1. 不同的保養液不可混合使用。
2. 並非所有的保養液都適用每一種鏡片,請使用鏡片製造商所推薦的隱形眼鏡保養液。
**之前看到很多人都會自行從日本帶回藥水,或託代購購買,本來我也心動想跟進,不過研究過仿單後,就打消念頭了。
3. 吸棒不可用熱水消毒。
**仿單內強調是怕導致鏡片變形。
4. 誤將鏡片浸泡在生理食鹽水中。以防鹽分滲入鏡片之毛細孔中而降低鏡片的透氧性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